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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明儀/台北】眾所矚目,也曾紛爭四起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經立法院4天3夜焦土戰後,終在綠營人數優勢下,由立法院長蘇嘉全於今(27)日下午1時03分敲槌落定,備受爭議的18%優存利率確定2年後歸零,所得替代率也分10年降至60%,退休金採計期間改採計最後15年平均俸額,退休支領年齡延至65歲。新法將於2018年7月1日上路。

立法院朝野從上周四(6/22)開始處理年改相關法律條文,議場內天天挑燈夜戰,場外則抗爭不斷,過程中雖有藍營持續杯葛,年金改革重頭戲之一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終於今天中午院會中以91人出席,68票贊成、23票反對,表決三讀通過。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為年金改革系列法案的第一案,三讀過後, 緊接著將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即將登場,本案關鍵條文版本將影響未來商數草案的審理原則。

今天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共95條條文,其重點摘錄於後:

一、18%的優存利率,採用段宜康的版本,2年歸零,在前2年先降為9%,並於第3年歸零,在2020年7月走入歷史。若每月退休金額低於32,160元者,則可繼續領取18%優存利率。

退休時若是選擇一次領取退休金者,其優存利率採分階段調降,第1年將降為12%,隨後每兩年各調降2個百分點,從12%、10%、8%依序遞減,在第7年後降至6%,並沒有完全歸零。

二、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以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具15年或低於15年之年資者,其所得替代率則將由施行第一年的45%,逐年調降1.5個百分點,第11年起維持30%的水準。

三、退休金計算基準,將從現行採計在職時的最後一個月俸額,調整為退休前15年平均俸額,並從明年開始直接採計最後5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但已退休者不受影響。

四、領取全額退休金的資格為2020年底前退休,須年滿60歲,或任職年資滿30年且年滿55歲;在2021年以後退休者,應年滿60歲,往後每一年將提高1歲,到2026年後為65歲。

五、為保障弱勢及基本生活,法案設有32,160元的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若退休所得低於此一標準者,退休所得則不受影響,並可繼續領取18%優存利率。

六、公務員轉職年資併計,又稱為「可攜式年資」條款,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為杜絕「雙薪肥貓」,未來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七、於公務員過世前累積婚姻關係10年以上、年滿55歲之配偶,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2分之1,或兼領月退休金的2分之1,改領遺屬年金;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則僅能領遺囑一次金,不得領遺囑年金;配偶如係勞工,則不在此限。

八、退休公務員離婚,經雙方當事人協議,最高可請求二分之一的退休金(配偶離婚年金)請領權利。但如果當事人認為請領金額不公平,可聲請法院調整或免除。

九、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入退休年資計算,但必須自行繳付退撫基金提撥費用,自公布日施行。

十、公務員因執行公務、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予撫卹,因病或因財務、家庭等因素自殺死亡者,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給予撫卹,但因公務犯罪,經判刑確定後,在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十一、退撫基金財務每3年精算一次,每次至少精算50年。財務精算結果的最適提撥費率,一旦超過現行實際提撥費率達1.5倍以上時,考試院應至少1%,但不得超過法定提撥費率上限(18%)。

此外,三讀條文中亦明訂,在2023年7月1日之後進入公務體系之新任公務員,主管機關應重新制定另一套退撫新制,與舊制切割。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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