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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納稅義務人程小姐致電詢問高雄國稅局:日前收到綜所稅補稅單,要在105年10月6日至105年10月15日內繳款,但因工作具輪班性質且已事先排定班表,難以臨時請假去銀行繳款,不知道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如期繳納該筆稅款?

高雄國稅局表示,繳納期間自105年10月6日至105年10月15日的綜所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已陸續寄出,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尚可掃描繳款書所附的QR-CODE,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持有的信用卡繳納(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亦可利用晶片金融卡搭配讀卡機,連結至前述之繳稅服務網站繳款;或者,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鍵入繳款書所提供之資料轉帳納稅。其中,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納稅義務人尚可在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高雄國稅局說,採用QR-CODE、信用卡、晶片金融卡、ATM及便利商店(2萬元以下)方式繳納者,因不受金融機構營業時間限制,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不僅可如期繳稅且省時、省力又方便。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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