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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納稅義務人陳先生電話詢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收到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繳款書,繳納期限在106年1月11日至106年1月20日,剛好是要準備農曆過年的時候,非常忙碌,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迅速且便利的繳稅呢?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之稅款,可於繳納期限內依下列方式繳納。

高雄國稅局表示,現行繳稅方式多元化,納稅義務人可於繳納期限內掃描繳款書所附的QR-CODE,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持有的信用卡繳納(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亦可利用晶片金融卡搭配讀卡機,連結至前述之繳稅服務網站繳款;或者,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鍵入繳款書所提供之資料轉帳納稅。其中,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在統 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經統計高雄國稅局所轄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補徵案件共有33,457件,提醒納稅義務人若對核定內容有疑義,請在繳納期間(106年1月20日)前儘速向發單的分局或稽徵所提出更正。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為免逾期繳納須按本稅加徵滯納金(每逾2日加徵1%,逢國定假日、例假日照計,最多加計15%),逾30日未繳納者,需再計算滯納利息並移送強制執行。故再次呼籲納稅義務人,選好方式繳好稅,安心好過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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