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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配合104年度施行之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修正為「部分設算扣抵制」,營利事業所得稅決(清)算媒體申報軟體已於103年12月24日完成程式修改,並公布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提供營利事業單位下載安裝。

該局表示,獨資合夥企業的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決)、清算申報時,要以全年應納稅額的半數,減除尚未抵繳的扣繳稅額,計算應繳的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並以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列為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對於申報有相關疑問者,可洽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詢問,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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