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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年終將近,各行各業為酬謝員工一年來之辛勞,紛紛舉辦尾牙宴請員工,並為炒熱氣氛,往往採購禮品辦理抽獎活動,但高雄國稅局表示,因酬勞員工購進之貨物所支付之營業稅是不可提出扣抵銷項稅額的。

高雄國稅局說,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營業人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故請各營業人注意,如舉辦尾牙宴及辦理員工抽獎所支付之營業稅是不得提出扣抵的,違者將依同法第51條規定處以漏稅罰。

年終,代表一年的結束,也是收割成果的時刻,高雄國稅局除要祝賀各營業人年年賺大錢,並籲請各營業人誠實納稅,讓好運、福報年年來報到。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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