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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將於2月15日至3月16日止提供「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變更試算書表郵寄地址」、「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及「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等4項服務,民眾可以利用書面或透過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但已依規定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以後年度毋須再提出申請。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稅額試算服務措施有效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程序而廣受好評,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將於今(104)年2月15日至3月16日止(3月15日適逢例假日,展延至3月16日)提供「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變更試算書表郵寄地址」、「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及「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等4項,民眾可以利用書面或透過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該局特別將4項服務之申請對象、方式、應檢附文件等彙整如附件「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申請作業說明」一覽表。

該局特別提醒,自101年起已依規定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以後年度毋須再提出申請,國稅局將不再主動為您寄發試算書表,民眾以後如需要國稅局再提供本項服務,僅須於欲適用本項服務的當年度申請期間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即可。如您對稅額試算服務措施有任何疑問,都可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綜所稅課(股)洽詢,該局同仁都會熱忱為您服務。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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