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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為遏阻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及加強稅籍管理,並配合財政部104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將自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實地勘查轄內營業人營業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並一併清查營業人利用網路交易之營運情形。

高雄國稅局強調,營業人利用網際網路(虛擬通路)從事交易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以及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亦為本次營業稅籍清查作業重點。

高雄國稅局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31條規定,營業人於開始營業及停、復業前,應辦理設立及停、復業登記,同法第30條規定,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事項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或註銷營業登記。

該局特別籲請高雄市的營業人先行檢視,有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或利用網際網路(虛擬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及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有無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而未依規定辦理者,請儘速向主管稽徵機關補辦相關登記事宜,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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