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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心欣/台北】近來司法改革呼聲四起,司法如何贏得人民信賴值得省思。1月11日司法節,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於臺北商業大學舉辦「有效救濟之制度性保障-以太極門案件為例」論壇。學者專家指出,被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案未獲真正平反,凸顯台灣司法與民主政治出了嚴重的問題,行政及司法機關再不切實改進,人民恐成待罪羔羊,這是每一個知識份子的良心責任。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良心是上天賦予人類的天秤,是天地間唯一仲裁。許多國家的憲法皆有相應條文予以規範。中華民國雖未將良心入憲,但在大法官釋字530號解釋有「法官本於良知去行使法律獨立審判」的相關敘述;法官法第13條規定:「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獲得人民信賴的司法,才能真正維護人權,成為社會正義的堅固防線,為人民帶來平安幸福。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表示,司法是國家發展的基礎,應擁有客觀獨立存在的權力,並從良心來判斷是非。我國至今司法保障人權的堡壘尚未建立,司法並未獨立,仍是政權機構的一個小單位,他鼓勵大家思考司法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認為,應思考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精神;國內長期以來的問題,是行政、刑事和民事法院互不勾稽。以太極門81年稅案來說,同一事實,教育部早已認定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當然是有拘束力,行政法院不能推翻專業權責機關的判斷,而做出枉法裁判。太極門案如果長期無解,是臺灣司法與民主政治出了嚴重的問題,也是每一個知識份子的良心責任。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指出,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明確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不是補習班,且明確指出81年度未及審酌刑事判決及國稅局公告調查7,401份證據皆證明敬師禮是贈與之新事證,至今還不能解決,這是太極門案被整肅最嚴重的!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表示,太極門案凸顯臺灣司法偵查大公開的問題,當時承辦檢察官違法濫權已到族繁不及備載的程度,未被究責反而高升,年輕檢察官會不會想,他們不用遵守刑事訴訟法與人權保障,就能爬上高位?這是司法節的悲哀!事件距今已近30年,偵查不公開還是走不出法律系的講堂。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認為,依法課稅是法治國最公平正義的指標。太極門案清清楚楚的,是被檢調單位構陷入罪,完全沒有逃漏稅,行政機關到現在反而不予更正,也不道歉。行政及司法機關再不切實改進查審能力並追查真相,臺灣人民不知什麼時候就會變成待罪羔羊?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清秀指出,權利救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確保人民的權利受到國家公權力侵害時,能有效救濟。如果人們沒有倫理道德觀念,都不講道理,法律也不會講道理,所以法治的建設是人心的顯現。當我們講道理的時候,社會就會圓滿和諧,就不會弱肉強食,不會受到打壓,不會受到人權的侵害。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強調,司法獨立是三權分立的核心,法官應依法、依良心審判,憲法第81條保障法官終身職,就是為了維持司法中立與客觀公正,而法官判案須憑客觀良心,但台灣部分案件羈押標準不一,甚至審判態度前後不一等,令人質疑司法正義。現今司法誤判救濟有限,如太極門案拖延29年,凸顯司法亟需中立且專業,方能避免冤錯案並贏得人民信服。202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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