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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亞社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為因應工商環境變化及維護營業稅籍資料完整,將自即日起展開健全網路交易營業人稅籍管理清查作業,全面檢視轄內營業人利用網路從事交易之情形,營業人利用網路進行交易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亦是本次作業重點之一。

高雄國稅局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於開始營業前,應辦理設立登記;同法第30條規定,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該局特別籲請高雄市的營業人先行檢視,有無利用網際網路(虛擬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有前揭情事而未依規定辦理者,請儘速補辦相關登記事宜,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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