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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將自本(105)年5月1日開始至5月31日止,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申報有應退還的稅款,要適用105年7月29日第1批提早退稅,申報方式有撇步!國稅局貼心為您整理如下:

批次

退稅日

退稅之結算申報方式

申報

稅額試算

1

105729

1.網路申報退稅案件。

2.510日前向戶

籍所在地之國稅局

辦理二維條碼、人工

申報退稅案件。

1.線上回復退稅確認申

報書(含撥打免付費

電話:0800-000-321

沿用納稅人本人前一

年度存款帳戶直撥退

稅)。

2.510日前紙本遞

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

)回復退稅確認申報

書至原寄發通知書國

稅局。

2

1051031

1.510日前非向

戶籍所在地之國稅

局申報之二維條碼

、人工申報退稅案

件。

2.511日至5

31日申報之二維條

碼、人工申報退稅案

件。

1.510日前紙本遞

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

)回復退稅確認申報

書至非原寄發通知書

之國稅局。

2.511日至531

日以紙本回復退稅確

認申報書案件。

3

106120

1.其餘申報自繳交查

後核定退稅案件。

2.逾期申報案件。

 

  該局特別呼籲,為了更安全、快速收到退稅款,建議採用轉帳直撥退稅,如此退稅款將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銀行帳戶,除可提早領到退稅款外,亦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或發生被冒領、遺失情事,並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省時安全又便利。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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