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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導,檢調接獲檢舉,前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任職北監期間,涉嫌收賄放水,讓受刑人王令麟等人獲特別會面及帶違禁品進入囚舍。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訊後,認為蘇清俊、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台北監獄人員周秉榮、祖興華及受刑人王令麟助理胡曉菁等7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漏夜開庭審理,祖興華坦承犯行,其餘被告矢口否認犯行,說法互有出入。法官於14日清晨裁定蘇清俊等6人羈押禁見,祖興華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所及限制出境、出海。

獨裁統治年代,蔣家掌控司法,那年代的執政者只關心官員的政治立場,不在乎品德,只要政治立場沒有問題,貪瀆是沒有人過問。就算出現再大的貪瀆案,媒體也不敢登,人民當然不清楚,當時或許也存在重大弊案,但沒有被揭發,所以在人民的印象中,那時候並沒有出現過大問題。

政治民主化之後,執政者比較不容易包庇貪腐,媒體也積極挖新聞,人民有機會瞭解各種弊端。台灣的弊案雖然層出不窮,但在獄政史上還沒有出現過像這一次那麼嚴重的弊案。在新聞焦點都集中在弊案的時刻,大家倒忘了管轄全國各監所的法務部矯正署長吳憲璋人在哪裡?他負責的部門出了大問題,怎麼沒有出來解釋一下?

獄政出了大問題,大家找不到「老闆」,原來他到中國考察,經法務部緊急通知後,才急忙的趕回,並於14日下午向部長請辭。讓人感到納悶的是他到中國考察什麼?中國官員的貪瀆風氣連他們自己的領導人都相當傷腦筋,台灣的官員到中國是要進修「貪瀆」的手段?中國在人權方面惡名昭彰,台灣的官員到中國取經是要學習如何迫害人權?中國也發生過盜賣受刑人的器官,台灣的官員也想如法炮製?最離譜的是法務部年年都編列預算到獄政最落後的中國考察。

若說法務部官員到中國考察是為了向他們學習貪瀆、迫害人權、盜賣器官等功夫,再將它用於台灣的納稅義務人,或許太牽強一點,那他們到中國做什麼?若不是到中國訓練「惡行」,那就是「假考察,真觀光」,將「考察」的預算拿去「觀光」,事實上這就是瀆職。不過納稅義務人也質疑,花了不少納稅義務人的錢,設了監察院,本來就是用來監督公務人員,目前發生公務機關編列「考察」的經費卻拿去「觀光」,監察院為何沒有提出糾正,甚至於彈劾?原來監察院也一樣,每年都編列「假考察,真觀光」的經費,自己偷吃了,嘴巴還未擦乾淨,總不能指責別人偷吃。

台灣的立法委員都會將「看緊人民的荷包」掛在嘴巴,因為全國的預算都要經過立法院審核,所謂「看緊人民的荷包」就是杜絕浪費,不該編列的預算就刪掉。目前各部會都編列「假考察,真觀光」的預算,連監督公務人員的監察院也如此,大家都知道這個弊端,立法委員也多次提出譴責,不過讓人感到驚訝的是立委何需譴責?直接刪掉不當的預算就能「看緊人民的荷包」,這麼簡單的事為何不做?原來立法院也如此,而且更離譜,其他單位拿「考察」的經費出國「觀光」都要實報實銷,立委則不必,只要有出入境紀錄,就可以直接將錢放入口袋。

原來天下烏鴉一般黑,各部門都在A納稅義務人的錢;不過這都要怪選民,有什麼選民就會有什麼民意代表,有什麼民意代表就會有什麼官員,大家不必嘆氣!2014/11/15(作者 陳茂雄 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本文同時登載於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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