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6月1日起電費計價方式將由非夏月電價進入夏月電價!經濟部表示,今(105)年4月1日起已調降電價9.56%,雖今年的夏月電價比去年夏月電價低,但夏季為用電高峰,呼籲全國民眾節約用電。
經濟部強調,由非夏月進入夏月(或由夏月進入非夏月),並非電價調漲(或調降),僅是例行性依季節不同,反映不同供電成本之收費標準。實施季節電價,除可合理反映成本,亦能引導民眾節約用電。若民眾能調整用電習慣,如冷氣機溫度設定在26至28度(每調高1度可節省6%電力),除可因節電而減少電費支出外,同時也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成效。
經濟部指出,季節電價係指電費隨季節轉換而不同,目前世界主要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法國、南非及美國各電力公司均實施季節電價,以合理反映電力成本。臺灣夏季氣溫偏高,冷氣空調等季節性用電大幅增加,必須啟動成本較高之發電機組因應,致使夏月供電成本相對較非夏月為高。
為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期間供電成本之差異,並促使民眾節約用電,我國參酌各國電力公司實施季節電價之經驗,早自78年2月即實施季節電價,將全年電價區分為夏月及非夏月之費率,在不改變全年平均費率的基礎下,6至9月實施夏月費率,同時也降低其餘8個月非夏月之費率。
經濟部表示,我國是能源進口國家,必需採取所有可行措施來降低用電高峰,因此實施夏月電價也是一種節能減碳的措施,不僅合理反映用電成本,同時也透過以價制量的措施來抑低夏月用電,讓我們一起來支持節能減碳的政策,保護我們珍愛的地球。201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