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勞動部今(21)日正式公告,日前所提的《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案有關勞工國定假日7天刪除案正式失效,恢復勞工國定7天假日,勞工今年下半年多出5天假。勞動部評估,下半年至少多出1次連續假期;如經勞資協調,甚至有4次連假的機會。
勞動部表示,日前已正式行文至行政院,宣布日前送到立法院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案已失效,行政院公報已於今日刊登此一公文,往後最接近的一次國定假日是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至於已扣掉的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及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這2天國定假日,將不再回溯。
勞動部表示,前勞動部長陳雄文任內規劃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刪掉勞工的7天國定假日,包括: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但立法院決議不予審查並退回,6月21日正式宣告之前的修正提案失效。
勞動部專門委員王金蓉說明,先前刪掉勞工7天國定假日的行政命令仍屬有效,因此,今年已經扣掉的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及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這2天國定假日,將不再回溯而無法補償。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恢復勞工國定7天假日後,下半年如經勞資協調,甚至有4次連假的機會。由於今年10月25日是星期二,10月24日是否要彈性放假,各公司可以自行依照彈性工時的規定處理,如果公司願意彈性放假,勞工就可連休4天;10月31日是星期一,勞工可以連休3天。
又11月12日適逢星期六,12月25日適逢星期日,雇主必須分別再補1天假給勞工,補假日可以由勞資雙方協商,也就是說,如果補假日是在11月14日跟12月26日,勞工又可增加2次的連休假期。
黃維琛指出,如果國定假日勞工上班不休假,雇主必須依規定支付給勞工雙倍工資。201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