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標準檢驗局為確保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在安全無虞的起居環境中平安長大,於4月18日參考歐盟EN標準修訂公布CNS 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及CNS 12990「家用嬰兒搖床與搖籃」等2種標準,其中已包含「安全要求」、「標示」及「警語」等相關規定;在新標準公布後,除了讓新手爸媽能有多一份安心外,也可供國內產製業者一致之安全規範依循,以共同維護產品之品質及安全。
本次新修訂之國家標準CNS 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適用內部長度大於90公分且不超過140公分之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並規定如嬰兒床可被轉換為其他商品(如換尿布台、圍欄等),轉換後須符合該商品之相關標準;另CNS 12990「家用嬰兒搖床與搖籃」則適用於無法自行坐立、跪爬或撐起本身之嬰兒所使用搖床與搖籃,且規定如該商品上有附加其他產品,則該等產品亦應符合相關標準之要求。而該2種標準之安全要求項目皆已包括了「材料」、「穩定性」及「構造」等相關規定,可確保使用時能大幅減少發生危害之機率。
標準檢驗局呼籲家長務必將此類產品組裝完成,並確實檢查後,方可供家中嬰兒使用;另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之產品,除可確保品質外,並可保障嬰兒之安全;也建議產製業者亦可參酌國家標準生產相關產品。未來該局將持續關注國際上有關兒童照護用品相關標準之脈動,並適時檢討並制修訂相關國家標準,以供各界一致之參考規範。
相關標準資訊(料)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201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