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台電公司自10月1日起恢復非夏月電價,同時今(104)年下半年電價調整方案自10月1日起亦同時施行,電價平均降幅2.33%,是繼今年4月調降7.34%後,再次調降電價,歷經兩度調降後,每度平均電價已從年初之3.1139元降至2.8181元。
本次新電價係由台電公司依據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今年9月8日決議之電價平均降幅,調整各類用戶電價表後陳報經濟部核定,並於9月14日公告。經濟部指出,本次電價調整各類用戶的調降幅度均為2.33%左右,自今年4月調降之每度平均電價2.8852元再降至2.8181元。本次電價調降主要係反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調降原則著重於妥善照顧民生、節能減碳及穩定物價。因此,住宅及小商店用電量330度以下的調降幅度最高,以減輕民眾電費負擔。
此外,為促進高用電戶節約能源,住宅用電量1,001度以上及小商店用電量1,501度以上則不調整;另工商業用電戶則依使用者付費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原則,適度加大尖離峰價差,藉此鼓勵抑低尖峰時段之用電量。
經濟部說明,由於本次電價調整係自10月1起實施,適用非夏月電價實施期間,調整前後電費倘加計季節因素,以住宅用電每月平均用電量330度估算,調整前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800元,調整後非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707元,調整後每月平均電費可減少約93元。至小商店用電部分,以每月平均用電量1,500度估算,調整前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6,303元,調整後非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5,015元,調整後每月平均電費可減少約1,288元。
為依循立法院決議,讓電價資訊透明公開,並由全民共同監督電價成本,經濟部已於9月18日將下半年「電價費率審議會」相關資訊公布於「電價費率審議資訊揭露專區」,民眾可經由經濟部、能源局或台電公司網站首頁連結至該專區,檢視審議會會議紀錄與決議、台電公司各項成本及經營資訊,包含燃料採購情形、輸配電與營運成本費用資訊及電價表等,以進一步了解電價調整的運作機制,以及影響電價調整的各項成本因素。20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