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宥安/台北】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10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5年2月22日起受理申請,至105年3月25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勞動部表示,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1個月以上(即105年1月23日以前失業)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其與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至105年2月22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勞動部指出,該項就學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0,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0,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0,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合計48,000元。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本補助申請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書表即日起可至各地方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動部一樓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或至「勞動部網站」(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填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後,請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9號7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收」,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2016/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