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總統府今天傍晚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指出,壹週刊有關「馬總統的美國綠卡仍然有效,今年7月須巷美國繳稅」的報導捏造事實且錯誤百出;法界人士稍早也表示,週刊記者冒用元首名義查詢當事人資料,涉及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因此,府方不排除追究法律責任。
壹週刊表示對此「沒有回應」;另有熟知中美兩國法務的法界人士指出,壹週刊向美國國稅局查詢馬英九的稅務問題,除非週刊人員假冒馬英九本人的身分查詢,才可能觸法,否則將不致觸犯我國的偽造文書罪,也沒有牴觸美國聯邦法律的詐欺罪問題。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在記者會中表示,馬總統當年申請綠卡所使用的英文名字是「Ying-jeou Ma」, 並非週刊所據以向美國國稅局(IRS)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詢的「Mark Y. J. Ma」,馬總統本人也未如所謂的現在正於北京任職一年。此外,馬總統的出生年月日為1950年7月13日,而非該週刊去信所指的「1950年7月12日」。
至於馬總統一再宣稱早已放棄綠卡,但卻從未提出放棄或註銷的證明,李佳霏回應表示,馬總統在2008年競選時就已清楚說明,其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20多年前就已放棄、不再使用,早已自動失效,也就像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前處長包道格曾對外公開的說明一樣,只要離開美國一年未再使用,綠卡就自動失效。李佳霏強調,馬總統過去多次前往美國,都是使用非移民簽證。
府方也說,法界人士稍早表示,週刊記者冒用元首名義查詢當事人資料,涉及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因此,府方不排除追究法律責任。
對此,壹週刊法務部表示,該報導是極具公益性的議題,府方是否提告,「本社沒有回應」。週刊社長裴偉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記者是以通案模式,以馬的情形詢問IRS北京辦事處,如果符合某些情形是否要繳稅,IRS也清楚知道記者姓名,回信也以通案回答,內容很清楚不是針對馬。
法界人士指出,壹週刊向美國國稅局查詢馬英九稅務問題,除非週刊人員假冒馬英九本人身分查詢,才可能觸法,若未冒用馬英九名義,則不致觸犯我國偽造文書罪,也沒有牴觸美國聯邦法律的詐欺罪問題。
一位熟知中美兩國法務的法界人士指出,壹週刊向美國國稅局查詢馬英九的稅務問題,除非週刊人員假冒馬英九本人的身分查詢,才可能觸法,否則將不致觸犯我國偽造文書罪;詐欺罪是須使人陷於錯誤、損害他人權益為要件,若單純以馬英九當初申辦綠卡的條件為前提,去函詢問馬有無向美國繳稅,與故意冒用馬的名義騙取相關資訊不同,不能就此認定週刊有假借馬的身分查尋個資的偽造文書罪和詐欺等問題。201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