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配合新法令規定,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新增措施如下:
一、新增基本生活費差額:按財政部公告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166,000元乘以納稅者、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全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金額部分,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相關規定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二、新增「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民眾如有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但書規定,為重要事項陳述者,須另填報「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採書面回復或確認者,於申報期間連同紙本資料送交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另非以書面回復或確認申報者:應於107年6月11日前,將聲明事項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服務處。
三、新增QR-Code回復確認作業:沿用上年度帳號退稅及不繳不退之簡易案件稅額試算通知書上加印QR-Code,提供方便又快速之行動裝置確認作業。
四、擴大服務範圍:配合104年12月30日增訂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12條之1及第19條之1,將「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及「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兩項所得納入試算服務範圍。
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今(107)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提醒納稅義務人,早申報早安心,如有疑問請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2018/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