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推動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於107年5月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業已提供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等7項扣除額資料供查詢、下載,提供民眾報稅時參考運用。
高雄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凡持有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於107年4月27日至同年5月31日期間,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即可透過網路自行查調106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免向國稅局臨櫃辦理。
高雄國稅局說明,106年度扣除額資料查調範圍彙整如下:
扣除額項目 |
查調範圍 |
捐贈 |
政治獻金、機關團體823家。 |
保險費 |
全民健保費(含補充保費)及非健保費(勞.農.軍公教.人壽保險及16家產險公司承保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 |
醫藥及生育費 |
醫院、衛生所及醫療財團法人-診所527家、健保特約診所20,721家、衛福部提供醫療輔具未獲補助部份。 |
災害損失 |
稽徵機關核定災害損失資料。 |
購屋借款利息 |
金融機構374家。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衛福部提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資料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教育部及國防部所轄大專院校168家。 |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資料提供單位明細,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點選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申報查詢/扣除額資料提供單位查詢。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醫藥及生育費查詢範圍本年度新增身心障礙幼兒特製推車之支出超過補助部分金額及外僑可透過臨櫃或網路查詢本人入出境資料。該局特別提醒,申報前揭扣除額,如不超過查詢、下載清單提供之金額且合於所得稅法規定部分,可免檢附收據、繳費單據、災害損失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但非屬可供查詢範圍者,仍應檢附相關單據;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之其他證明文件,仍應依規定檢附;醫藥及生育費金額,若有不符或其他自付額部分,請檢附繳費單據申報。2018/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