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學鑫/台北】台灣教授協會今(1)對於教育部不予聘任管中閔為台灣大學校長一事,發布「重建大學自治,捍衛校園民主,強化公共監督」聲明,並呼籲台大勿再以捍衛大學自治之名,扭曲民主價值,踐踏大學自治之實,以及教育部應嚴守法律課予之合法性與適當性監督責任及界限,防堵類似瑕疵問題再現,以建構憲法所期許真正大學自治的制度典範。
台灣教授協會的聲明如下:
針對台灣大學校長遴選風波,教育部於日前認管中閔參選過程中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等職之重要資訊,台灣大副董蔡明興復擔任校長遴選委員,有經濟和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之適法疑慮,對其他候選人不公,明顯違背學術誠信,駁回遴選委員會決定,不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一事,社會沸騰,爭執不斷,許多堅持教育部只能接受遴選結果、管中閔必須上任、否則只是傷害大學自治、淪為國家黑手深入校園之論調,本會以為嚴重混淆視聽,既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成台灣高等教育走向良善治理、建立正確大學自治之障礙。
台灣教授協會呼籲:
一、勿再以捍衛大學自治之名,掩飾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重要資訊未予揭露、校務會議代表與遴選委員因蒙蔽而難以決斷、利益糾葛衝突遭隱匿等嚴重影響程序公正與集體意志形成的事實。
二、請台大師生本於良知與公正,重啟合法正當之遴選程序,記取教訓,重為表率,切勿容任違法且妨害程序正義之決定就地合法,扭曲民主價值,使校長遴選淪為黑箱,徒然踐踏大學自治。
三、教育部應秉持大學法精神與要求,尊重大學自主權限的行使,但亦須嚴守法律課予之合法性與適當性監督責任及界限,防堵類似瑕疵問題再現,建構憲法所期許真正大學自治的制度典範。
四、因應台灣中國敵對又頻繁交流之特殊狀態,教育部責無旁貸,應建立高等教育人員赴中學術交往的適當程序及模式,於維護台灣國家安全暨社會融合前提目標下,堅持公開、透明與尊嚴。
五、大學教授合法與違法兼職、違反學術倫理之掛名文化及抄襲弊端、高等教育與商業界適切但維護自主之合作模式、大學公共監督暨良善治理的建立與實踐,台大校長遴選案應為改革契機。
台大校長遴選,教育部不予聘任管中閔,不是結束,而是另一個重建與捍衛大學自治與公共監理的開始。教育部必須負起責任,台大師生也責無旁貸,任何繼續扭曲與掩飾真相,只想保送管先生上壘的痛陳與行動,都只是再度敲響大學自治的喪鐘。請作為台灣最高學府,不論在學術研究與教學、乃至於校園民主推動上都引領風騷的台大,做出真正實踐大學自治的示範,重現大學作為民主、透明、公正、人權、公共性與良善治理之所在。
台灣教授協會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