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肯忠/高雄】高雄市警察局統計,本市106年總計發生全般交通事故80,819件,較去年同期發生84,047件相比,減少3,228件。其中發生交通事故5次以上之當事人計有76人,其中發生10次者有1人、9次者有2人、8次者2人。市警局長何明洲表示,高肇事率駕駛人雖然佔整體事故件數比率不高,然而其駕駛習慣與高肇事頻率,實需個別宣導提醒。
市警局指出,在76位高肇事率駕駛人中,以設籍於鳳山區12人最多,三民區及楠梓區各8人次之,苓雅區7人再次之;年齡分佈以40至49歲有18人居多、30至39歲17人次之、50至59歲14人再次之;女性有8人,男性68人。年齡上集中於青壯年人口,且以男性居大多數;駕駛車種以自小客車30件居多、營小客車28件次之、機車13件再次之,除打破以往機車高肇事率之刻版印象外,營小客車的高比率也表現出了計程車駕駛人在工作上的潛在危險性。
市警局分析,常見交通事故肇因為「未依規定讓車」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及間隔」。「未依規定讓車」多發生於無號誌或閃光號誌路口,建議駕駛人經過時應減速慢行、支道車應讓幹道車,若無標誌、標線、號誌區分幹支道車時,少車道亦應讓多車道先行,車道相同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禮讓他車即可避免事故發生。
至於「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及間隔」部分,則多出現於前後車、左右車之間的關係,因此呼籲於路上行駛時,後車應與前車保持隨時可以煞停的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左右方車輛動向,以維行車安全。
市警局表示,為防制高肇事族群再次發生事故,該局將特別派員針對高肇事率駕駛人進行訪問宣導,提醒注意交通安全,防制事故發生。市警局同時實施各項執法專案,以及對易肇事路口與熱門時段加強防制勤務,甚至協助通報道路工程缺失讓權責機關改善等多方面措施,希望能減少交通事故而造成市民的生命財產損失。201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