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仁/台北】為表示我國對太平洋友邦國家的重視,並基於簽證互惠平等原則,外交部自今(107)年6月起率先實施諾魯及吐瓦魯國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此為繼我國實施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友邦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後,再次給予我邦交國免簽證待遇。對諾國及吐國免簽證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諾魯共和國:可免簽證停留30天。
二、吐瓦魯國:可免簽證停留90天。
三、上述兩國國民來台目的為觀光、探親、訪問、參展、商務、考察及國際交流等。
四、持諾魯國及吐瓦魯國護照(含普通、外交及公務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
五、入境時經我國機場或港口移民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並出示在台聯絡資訊、回程機票等相關必要文件。
外交部說,諾魯與吐瓦魯兩國已予我國民免簽證待遇,我國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及對友邦的重視,自6月起開放該兩國國民免簽證待遇。至於吉里巴斯共和國、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帛琉共和國及索羅門群島4友邦,也將待近期各國行政程序完備後陸續開放,落實蔡英文總統上106年「永續南島,攜手共好-太平洋友邦之旅」承諾開放免簽證待遇予我太平洋6友邦,藉此增進彼此人民交流及相互瞭解,並深化雙方友好情誼。2018/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