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得很,日前又發生因酒駕肇事的命案,三十五歲中古車商陳明義,酒後在台十五線開車,疑似以百公里高速撞擊剛走出家門、正在過馬路的七十七歲吳許姓婦人,婦人彈起撞破前擋玻璃,頭插在破玻璃洞,面部與陳男相對僅約二十公分,身體掛在車頂;陳男竟視若無睹,續開約二.五公里,左轉時把受害人甩拋在路上,接著藏車逃逸。
以前並沒有酒測的制度,酒後開車是很普遍的事,後來頻傳酒後肇事的案件,因而建立酒測的制度。剛開始,筆者對酒測的措施相當不以為然,因為每個人的酒量不一樣,有的人未超越酒測標準就沒有能力開車,有的人就算超過標準還相當穩定,因而主張讓受檢人能在「平衡測驗」及「吹氣酒測」擇一受檢,只是國內並沒有讓受檢人選擇。
雖然實施了酒測制度,不少人還是酒後開車。所以會有這些狀況,是因為台灣的家庭教育出問題;以前農業社會,家長都會約束子女遵守社會規範,進入工商社會之後,由於生活競爭劇烈,家長關心的只是子女是否贏過別人,卻不在乎跳脫社會規範;若是出現狀況,都怪國家社會,從來不檢討自己的家庭教育是否出了問題。
禁止游泳的地方卻常有人溺水,這是很諷刺的問題;就是有危險才禁止游泳,但有人就是不遵循!其實,適合游泳的場所到處都有,青少年並不是付不起門票,而是為了尋找刺激而挑戰社會規範,因為從小家長就沒有訓練遵守社會規範的習性。酒駕造成悲劇的事件層出不窮,多數人譴責酒駕,喝酒不開車已形成社會規範,還是有很多人跳脫社會規範;禁止游泳的地方都會下水游泳,酒駕就沒有甚麼稀奇了。
筆者偶而也會喝幾杯,但需要開車時絕對堅持滴酒不沾;並不是個人對自己的酒量沒有信心,也不是道德水準比別人高,而是依筆者的職業,若是被發現酒駕,對社會似乎不好交代;教導學生遵守社會規範,自己就不能挑戰。朋友也都知道筆者堅持酒後不開車,餐會若需要喝酒,都會預先通知不要開車。
在台北若不開車,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就是搭捷運,然而有幾次餐會後,朋友卻不准筆者自己搭捷運,而以計程車押送筆者回家;筆者相當不服氣,因為覺得自己一點都沒醉,為什麼不能搭捷運?可是第二天醒來,還是覺得自己是醉了,家人也表示前一天晚上筆者喝得醉醺醺的,還是感激朋友的體貼。
台灣人除了不遵循社會規範,頻繁造成酒駕悲劇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酒駕的人不認為會發生悲劇。這是很奧妙的事,當喝酒的人感到自己有點醉時,事實上還未真醉;可是當醉醺醺時,又會覺得自己完全沒有醉。若是喝酒的速度緩慢,會有一個時段覺得有點醉,可是喝得太快的話,感覺有點醉的時段相當短,很快地就進入真醉的狀態,那時候反而會覺得自己沒有醉。
之所以出現酒駕悲劇,除了不遵守社會規範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真正酒醉的人不覺得有醉意。有些國家測到酒駕時,就會因同車的乘客沒加勸阻而一起處罰。曾有立委提議模仿此一制度立法,但立刻被罵翻,因有人認為,連刑事案件都「罪不及妻孥」,怎麼酒駕要罰同車乘客?不過若從另一個角度看,筆者醉酒時,朋友連捷運都不准搭,何況開車?真醉的人完全不覺得醉,朋友有義務制止其開車。2018/05/31(作者 陳茂雄 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本文同時刊載於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