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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岑嘉/高雄】民眾張先生來電詢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其母親在108年2月往生,名下僅遺有1棟老公寓、1張90萬元的定存單及1輛機車,是否需要申報遺產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時,其名下如留有財產(如土地、房屋、存款、股票、車輛、保管箱等),不論遺產金額大小,繼承人都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可填寫紙本申報書申報,亦可採網路申報。
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自107年1月1日起,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提供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之服務功能,繼承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密碼」及查詢碼等方式查詢,如採用網路申報遺產稅者,更能透過網路申報系統直接匯入財產資料,取代逐筆輸入之麻煩,既省時又便利。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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