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 Adobe Flash player
三月 2025
24 25 26 27 2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公義時報

【記者姚碩彥/台北】原依人民團體法備、立案之政黨或政治團體,如政黨未完成章程修正及法人登記,或政治團體未轉換為政黨者,內政部已開始依政黨法43條之規定,於今(27)日起辦理203個政黨廢止備案及42個政治團體廢止立案相關事宜。

內政部表示,政黨及政治團體原係由人民團體法所規範,政黨法自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依該法第43條規定給予政黨及政治團體2年補正期間,即在去(108)年12月7日前應就其組織、章程等事項進行修正,以符合政黨法之規定。內政部於此期間,多次以公函、辦理說明會、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及電話、電郵聯繫等多元方式,使各政黨及政治團體知悉政黨法相關規定及應行辦理事項,確實積極輔導政黨及政治團體補正作業。

此外,內政部在2年期限屆滿前,於去年11月11日通函給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促其儘速完成改正,後又依12月間召開之政黨審議會決議,給予政黨4個月的補正期限,政治團體部分,亦比照給予4個月緩衝期。換言之,已給予尚未完成補正之230個政黨及45個政治團體2年4個月的補正期。

內政部強調,78年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增修「政治團體」章,訂定政治團體相關規範有其時空背景,時至今日之政黨政治發展實況,政治團體已無存續之必要;又原依人民團體法成立之政治團體,其性質接近政黨,亦得依法收受政治獻金,應受較高密度之公共監督,爰政黨法第43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給予政治團體2年期限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以及未轉換為政黨者有關財產之清算事宜,有其立法脈絡,並未針對特定團體,也不會有差別待遇之情形。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依法應廢止備、立案之政黨及政治團體,內政部將依去年12月24日限期補正通函致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之送達日(依送達情形會有所不同)起算4個月,陸續辦理廢止備、立案事宜。2020/04/27

scroll back to top

公益看板

  • 高雄‧大社 超峰山 萬覺寺

    高雄‧大社
    超峰山 萬覺寺
    皇 母 大 天 宮

    免費為您消業解惑

  • 台南大智山玄空法寺

    台南楠西
    大智山玄空法寺
    朝陽慈善功德會

    玄空般若 法界開演
    五眼共證 萬劫成空
    原諒別人 就是最大的放生

  • 正德佛堂

    正德佛堂
    社會福利慈善
    癌症醫療基金會

    請大家多唸佛
    積功德、少造業

  • 諾那華藏精舍

    諾那華藏精舍
    一念蓮花全球助唸

    24小時免費提供佛教法寶、為往生者助唸

  • 法藏念佛會

    法藏念佛會
    免費助念、普佛〈誦經〉

  • 花蓮「阿公冰店」

    花蓮「阿公冰店」

    讓軟Q口感在記憶裡飄香

    是我們予顧客永遠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