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陳瑋琇/高雄】現今網路交易盛行,營業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亦為常見之行銷手法之一,為了在競爭激烈的網路平台衝高業績並提高利潤,從事網路拍賣業者更是積極尋求降低進貨成本,但若因此未取得合法交易憑證,恐會因小失大,遭國稅局處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網路交易為今年營業稅查核重點之一,今年上半年針對轄內從事網拍業者進行查核,發現某從事服飾業網拍之人氣店家,因上游進貨廠為逃漏稅捐,遂於銷貨時向下游零售商表示,倘索取進貨發票者需額外支付5%營業稅捐,若不索取進貨發票者,則可獲較多進貨優惠折扣,因此該網拍業者於進貨時同意僅取得估價單、送貨單等交易資料。
高雄國稅局指出,該人氣店家因進貨未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核已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爰依法就未取得合法進項憑證或保存憑證之金額計740萬餘元,按5%處罰鍰共37萬餘元。
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營業人於進貨時,應依法向進貨廠商取得合法交易憑證,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處罰,得不償失!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2016/07/15
相關報導:
- .10/4「那些年我們一起聽過的歌」經典歌曲之夜、捐發票送愛心活動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核定補徵稅單已寄發 請依限繳納稅款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徵稅單已寄發 納稅義務人應按期繳納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扣除額查調新增特約診所20,410家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期限 限為104年3月20日
- .102年度綜所稅稅額試算通知書 已於4月24日陸續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