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新制菸酒稅法自106年6月12日開始施行,在施行的初期,市面上將同時流通新制和舊制不同價格的同種菸品,只有在6月12日以後進口或出廠的菸品,因為是按新制完納菸稅,才能以含調漲後菸稅的價格銷售;至於舊制菸品仍應按菸稅未調整前的價格銷售,消費者應多留意分辨,以免多花冤枉錢。
高雄國稅局說明,以每包20支裝的紙菸為例,新制施行前,每包菸的菸稅原本是11.8元〔(590元/1000支)×20支〕,新制施行後,每包菸的菸稅將調整為31.8元〔(1,590元/1000支)×20支〕,也就是每包菸增加菸稅20元。所以新制實施後,每包20支的紙菸,實際負擔的菸稅和菸捐合計是51.8元(菸稅31.8元及菸品健康福利捐20元)。
要如何分辨是修法後的新制紙菸呢?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消費者,就在菸盒上看看,有無刊印「N51.8」或「T51.8」或「NT51.8」(3者擇1),或是黏貼上2公分 × 1公分的辨識貼紙,以維護自身的權益。民眾如果發現有以新價販賣舊菸情事,可直接向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等單位檢舉或申訴。
新制、舊制菸稅及菸捐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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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舊菸品辨識的相關訊息,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高雄國稅局網站「新舊菸品辨識專區」查詢,亦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詢問。201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