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最近查核遺產稅時,發現被繼承人在死亡前為分配財產,將部分未上市公司股票移轉給子女,有涉及課徵贈與稅,惟該公司未要求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檢附國稅局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就在公司股東名簿登記股票異動情形,該公司違反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遭受裁處罰鍰。
高雄國稅局表示,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辦理遺產、贈與或二親等間財產買賣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當事人不能繳驗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若屬民營事業違反規定,處15,000元以下之罰鍰;當屬政府機關及公有公營事業時,由主管機關對主辦及直接主管人員議處。
高雄國稅局強調,若民眾有相關稅務疑義或如何申報問題,可來電0800-000-321向國稅局詢問,國稅局同仁樂意為民眾解答。2020/11/06
相關報導:
- .10/4「那些年我們一起聽過的歌」經典歌曲之夜、捐發票送愛心活動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核定補徵稅單已寄發 請依限繳納稅款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徵稅單已寄發 納稅義務人應按期繳納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扣除額查調新增特約診所20,410家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期限 限為104年3月20日
- .102年度綜所稅稅額試算通知書 已於4月24日陸續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