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瑋琇/高雄】為遏阻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即將針對營業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以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或無進貨事實及偽造憑證之進項稅額申報抵退稅款、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以觀光客(大陸團)消費為主之營業人安裝非法境外刷卡機,以及透過電子支付機構交易逃漏營業稅、夜店、食品業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取得進項憑證等異常情形,展開查核作業。
另為防止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月子中心及老人福利機構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逃漏稅捐,國稅局亦將針對上開機構加強查核。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鼓勵營業人誠實納稅,請營業人先自行檢視,如有取得不合法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或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僅須加計利息,有關漏報、短報之處罰一律免除。請營業人務必把握時間,於105年3月31日前自動補報繳稅款,避免經查獲,除追繳稅款外,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處以5倍以下罰鍰。2016/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