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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碩彥/台北】國發會研修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簡稱外國人才專法),經立法院110年6月18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同年7月7日公布,行政院業核定自今(25)日正式施行,為我國奠定更完善的攬才法規架構,讓更多國際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
為擴大吸引5+2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國際高階人才,國發會自去(109)年起協同相關部會積極研擬外國人才專法修正案(全案修正,共27條),提供更具吸引力之工作及居留規定,並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等相關權益。重點說明如下:
一、增加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認定之彈性:外國人才專法增訂由主管機關(國發會)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機制,以網羅全球之新型態產業及跨領域優秀人才。
二、爭取優秀外國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放寬教育部公告世界頂尖大學之畢業生在我國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無須具備2年工作經驗。
三、鬆綁外籍人士申請永居之規定: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之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且取得我國博士學位者,得再折抵1年。另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維持5年,惟取得我國碩、博士學位者,則得分別折抵1、2年。
四、優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措施: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為5年;免除屬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之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及依親親屬之健保納保6個月等待期。
配合本次修法施行,國發會已協同相關部會訂定或修正相關法規、行政規則及配套措施,讓期盼已久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其依親親屬能儘早適用本法各項修正,也讓外國人才專法能發揮更大的外溢效果,留用更多全球關鍵人才,為我國人才庫注入活水,帶來產業的質變、轉型及升級。
外國人才專法之修正自今(25)日正式施行,各項修正措施均可開始受理申請,其中各界最關注的「縮短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之規定,歡迎洽詢內政部移民署各地區服務站或就業金卡辦公室;至其他子法及配套措施,亦歡迎到國發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及就業金卡官方網站(https://goldcard.nat.gov.tw)查詢。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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