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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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權設計錯誤卻歪打正著 ‧陳茂雄
監察院長王建煊於二十一日接受媒體人周玉蔻的廣播節目專訪,暢談他六年來擔任監察院長的心得,對於監委獨立辦案,王建煊得意的說,這點他和馬總統有點相像,都是不沾鍋,不會去暗示監委辦案。王建煊表示,監察院是御史大夫,但常常沒有伸張公平正義,制度有問題,監委也有問題。他還說,現在台灣有很壞的習慣,什麼事都要怪馬英九,馬總統提名的人可能很好,但做了監委就會「膨風」,絕對的權力絕對發瘋。
王建煊認為大家不能怪馬英九,那要怪誰?他用錯人難道要別人來承擔?馬英九第一個錯誤就是用錯了王建煊,擔任監察院長的人竟然不知道監察院長該做什麼事,更離譜的是幹了六年院長仍然不知道;他表示對於監委獨立辦案,他和馬總統有點相像,都是不沾鍋,不會去暗示監委辦案,好像他有高超人格。事實上,依照體制,監察委員是獨立辦案,本來不受任何人指揮,總統及監察院長都不能干預,就算王建煊要干預也干預不了。
即將卸任,王建煊還不清楚監察院本來就是無牙老虎,不可能辦什麼大案,因為大案都屬違法事件,歸司法權管轄。監察委員在調查過程中,若發現公務人員違法,還是要轉到司法單位追訴,監察單位沒有權力對公務人員追訴判刑。監察單位對失職公務人員彈劾、懲處的權力也在「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它屬司法機構,不是直接由監察單位執行。
綠營本來就有廢監察院的主張,經王建煊奇怪的表現之後,廢監察院的呼聲更大。一般正常民主國家的監察權在於國會。所謂監察權就是代表人民監督公務人員,而能代表人民的當然是「民意代表」,而全國性的「民意代表」就是國會。台灣的監察權並不是由民意代表來執行,而是由政務官所掌控,這是很不正常的制度,政務官要如何代表人民來監督公務人員?綠營要求廢監察院,將監察權回歸國會,是符合正常民主國家的制度。
正常的民主國家應該由國會掌控監察權,但台灣並不是正常國家,立委有權無責,形成憲政大怪獸。不肖立委利用預算審核權控制行政單位,更依恃言論免責權羞辱不聽話的行政官員,沒有監察權都已經使政壇雞飛狗跳,有了監察權豈不是天下大亂。綠營人士只想到綠營國會議員若有監察權,可以監督失職的公務人員,就沒有想到藍營的國會議員可以利用監察權來打擊綠營。前一陣子藍營立委為了打壓黃國昌,還特地考察中研院,這次若是他們有監察權,事情恐怕沒有那麼容易善了。不要說監察權,只要讓他們有調查權,這次就可以顛覆中研院。
台灣的國會已變成憲政大怪獸,有了預算審核權加上言論免責權,都足以顛覆政壇,若再加上監察權,必然更是天下大亂。顯然的,由於台灣不正常,權力不適合過度集中,國會沒有監察權固然是錯誤的設計,卻是「歪打正著」,它降低台灣的亂象。可是由政務官執掌監察權更是錯誤,因為政務官不能代表人民,不適合掌握監察權。
修憲前的監察委員是由省議會及直轄市市議會選出,也就是由人民代表間接投票產生,也算是民意代表,可是由於選舉人太少,出現嚴重的賄選,修憲時才將它改為現行體制,當然不適合走回頭路。為了避免立委濫權,監察權不適合併入立法院,更不能恢復以前的制度,以免產生賄選,最好的辦法是監察委員應由全民選出,而且採取政黨比例代表制,也就是由政黨的得票率來分配監委的席次。2014/05/22(作者 陳茂雄 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本文同時登載於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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