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2025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姚碩彥/台北】為落實收費法制化,內政部於今(25)日部務會報通過「建築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草案,將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規費,從行政規則提升至法規命令,以符合法制精神,新訂收費標準並未改變現行收費金額,每案仍維持1,500元,不會對建築師造成影響。
內政部表示,依《建築師法》領有建築師證書,且具有2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者,可再申請發給開業證書,並於開業證書6年效期屆滿前3個月應申請換發。另依「建築師法施行細則」規定,得因證書遺失、損壞申請補發、換領。
由於現行各項證書請換領每案收取1,500元,僅以行政規則規範,為落實規費收費法制化,新訂標準依據《建築師法》及《規費法》規定,參酌申辦此類業務的行政人員作業、郵資、影印、水電及設備等成本,訂定建築師證書(請領、補發或換領)及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發給、補發或換領)規費,每案1,500元,並未改變現行收費金額,不會對目前全國8,058位具有建築師資格,以及4,462位已辦理開業登記的建築師造成影響。
內政部指出,「建築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2021/02/25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