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2025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姚宜君/台北】勞動部表示,鑑於國際及國內疫情升級,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並落實邊境管制,針對雇主所持具外國人入國引進效力之許可函,只要屬於110年5月19日至110年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雇主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申請。
依規定雇主申請引進外國人經勞動部許可後,應於許可通知所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許可引進的國家完成外國人入國手續,逾期者,其許可失其效力。鑑於現行國際及國內疫情升級,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7日宣布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勞動部針對雇主所持具有入國引進效力許可函,只要是於110年5月19日至110年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者,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例如原於110年5月25日屆滿,效期延長至110年8月25日)。
勞動部表示,上開措施後續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國際疫情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預估約有8,500位雇主可免去申請延長效期的手續,便可持原入國引進許可函引進外國人。
民眾如對於相關延長入國引進許可效期要件及注意事項,仍有疑義不明的地方,可電洽勞動部0800-000-978專線,或逕至勞動部網站公布的「相關防疫問答集」(網址: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5003/45004/)查詢相關資訊。2021/05/25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