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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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宜君/台北】依新修正通過之《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禁止任何人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路、實體店面及面交等)、供應(提供他人使用)、展示或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相關罰則說明如下,國民健康署呼籲各界別再「販賣」及「使用」電子煙,避免違法受罰!
一、製造或輸入業者若有製造、輸入、廣告行為,處新台幣1千萬元至5千萬元罰鍰;製造或輸入業者以外之人,若有製造、輸入行為,則處新台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
二、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如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處新台幣40萬元至2百萬元罰鍰;製造業、輸入業、廣告業、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則處新台幣20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
三、販賣、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新台幣20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
四、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新台幣1萬元至25萬元罰鍰。
五、使用類菸品者,處新台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
國民健康署持續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校園菸害防制工作,避免電子煙等新型態產品危害青少年與年輕族群的健康,結合Yahoo入口網站,建置「贏得人緣和健康 專家提醒別碰電子煙」主題專區,提供正確的電子煙防制衛教資源,並提供地方政府衛生局及教育部於各級學校推廣運用。
此外,國民健康署自110年起深入校園與青少年社群,透過年輕族群慣用的網路社群媒體平台,如Line、Dcard、Instagram等,喚起學生對健康主張的意識,以同儕角度進行勸阻與積極落實無菸(煙)校園的政策。其次,112年發起「別碰電子煙」校園活動,第一階段活動已號召中國文化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及國立台北大學等3組學生團體,以「便利貼拼貼」、「GPS跑畫」與「黑板畫」等集體創作形式,結合IG平台發布圖文、短影音與限時動態,且透過「#別碰電子煙」主題標籤,連結相關主題專區,同步進行多媒體的文宣,傳遞拒絕電子煙害的健康主張與正確知識,第一階段活動(執行約15天)共計45位學生進行IG貼文響應,總互動數超過1萬5,000人次,並在學生之間踴躍互動與迴響,可望幫助年輕族群明辨電子煙危害與廠商行銷話術等,並傳遞分享共同呼籲身邊親友一同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的「電子煙三不重點」。
第二階段校園活動將於3月1日起透過校園學生領軍,串聯超過100名全國各地高中職與大專校院學生,持續加入響應並於IG社群平台標註(tag) @novape.event帳號進行遊戲測驗,分享如:「我愛大口吸拉麵,不吸電子煙」的創作主張,揪好友加入主題標籤(hashtag)#別碰電子煙,用行動支持拒菸(煙)的決心,並由下而上的倡議力量,擴散給親朋好友,讓全面禁止電子煙危害凝聚成全民共識!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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