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林俊竹/台南】《菸害防制法》已於今年2月15修正公布,除第4條第1項4款自112年4月1日施行;第9條第2項、第29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有關販賣菸品有同條第1項第3款情形之罰則自113年3月22日施行外,均自112年3月22日施行,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朋友有關菸害防制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全面禁止電子煙:禁止任何人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路、實體店面及面交)、供應(提供他人使用)、展示或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二、嚴查加熱菸: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始允許其開始或繼續製造、輸入、販售。
三、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室內不得吸菸除有設符合規定之負壓、獨立空調吸菸室外(修法後取消晚上9點後,18歲以上使得進入之例外場所規定)。
四、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
五、加重相關違規罰責:製造或輸入業者若有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處新台幣1千萬元至5千萬元罰鍰;販賣、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新台幣20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新台幣1萬元至25萬元罰鍰…等。
台南市自從新型菸品自治條例111年7月8日正式施行以來,截至3月21日共裁罰15件,其中6件裁罰吸菸行為人、9件裁罰業者。衛生局呼籲若有「刊登」或「販賣」或「使用」電子煙的人,請勿再販賣及使用,經查獲違反規定均依法處辦,切勿心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若市民朋友遇違反菸害防制法之情事,得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或以市內電話撥打1999人民陳情專線檢舉,或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各類菸害違規案件, 檢舉時請提供「檢舉人」之基本資料(例如姓名及聯絡方式等)及「被檢舉人」相關違法事證(例如數位照片、錄影檔案)、違法事實、時間、地點及項目等,衛生局將依事證告發或實地稽查輔導。2023/03/22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