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姚宜君/台北】勞工朋友若在職場上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伴隨而來的醫療及經濟壓力,對個人及家庭生活都會造成影響。勞保局表示,勞工朋友如遭遇職業災害,於醫療期間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得於原發生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退保之日起5年內,辦理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勞保局說明,為減輕遭遇職業災害勞工的保險費負擔,初次辦理繼續加保者,自加保生效之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僅需負擔20%,其餘80%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補助;繼續加保2年以上者,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各負擔50%。勞工於續保期間,仍得請領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各項職災給付,亦享有勞保普通事故保險之給付保障(勞保傷病給付除外),勞保年資不會因遭遇職業災害而中斷,也不會影響未來請領老年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提醒,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繼續參加勞保的相關申請程序及應備書件都可在勞保局網站查詢或下載(網址:https://www.bli.gov.tw),保險效力是自續保申請書送達勞保局或郵寄之翌日起算,符合前述申請條件的勞工朋友,請不要忘記自身權益儘早辦理。2023/04/28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