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陳瑋琇/高雄】新興區林小姐電話詢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朋友A君因病身故,没有結婚,親人只剩從小相依為命的外公、外婆,和從未謀面的祖父,三人之中誰才是遺產稅申報的繼承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民法第1147條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繼承開始時,若没有配偶也没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就由父母親繼承,若没有父母親了,就由兄弟姊妹繼承,以此類推。
高雄國稅局說明:第四順序繼承人「祖父母」,並無“內”“外”祖父母之分,他們都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二等親的親人,均有繼承權。所以A君的遺產稅申報,應將外公、外婆和從未謀面的祖父同列為繼承人。2015/07/16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