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稅。為了維持以實體店家銷售與網路賣家銷售行為間的租稅衡平,凡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的網路賣家,同樣必須依法課稅。
岡山稽徵所指出:網路拍賣賣家的課稅標準比照實體商店,依據現行一般營業人課稅標準,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尚未達營業稅起徵點,網路拍賣家亦可暫免辦理營業登記。反之每月銷售額若已達營業稅課稅起徵點而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涉嫌逃漏營業稅者,凡經國稅局查獲屬實,除限期補辦並補徵稅款外,另按所漏稅款處以5倍以下之罰鍰。
該所特別提醒,已有多家網路賣家業經查獲補稅處罰,業者切勿心存僥倖。相關規定及說明,可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網路交易課稅專區查詢。2015/08/06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