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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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領導人果真一日無敵人,就一日不懂如何治理國家。台灣的馬政府也一樣。
在執政無能下,馬總統見李登輝在《VOICE》雜誌專訪中提及「台灣沒有對日抗戰問題,只有抗日活動」、「無疑地是以作為一個「日本人」的身分為祖國而戰的」等語,馬上情緒亢奮以「出賣台灣、羞辱人民、作賤自己」等不堪話語攻擊前總統。選情低迷的洪秀柱,一樣見獵欣喜,以「難怪他的名字叫做岩里政男」、「不忠、不義、不仁的老番顛」等,實質挑起社會對立。
8月16日NHK節目顯示:當日本宣布投降,在支那派遣軍的華中「混成旅團」還曾基於戰事順利而不以為然,更曾商議:不如就地創建獨立日本國。這是日軍敗給中國抗戰的樣子嗎?當日軍投降後,蔣介石、閻錫山等人還利用日軍維持治安、抵禦蘇聯、攻打中共,這是中國作為戰勝的姿勢嗎?台灣並非「抗戰」戰區,蔣介石部隊乘坐美艦來台灣受降佔領,海洋安全是誰維護的?
國府堅持「抗戰」從1937年起,卻到1941年偷襲珍珠港次日,才隨英美之後正式對日德義等國宣戰。中日之間的戰爭狀態(state of war),從那日才開始,之前只是實質的武裝衝突。光看徐永昌到美艦密蘇里號去簽字、蔣介石接受外國人統帥的受降命令行事、國府在南京的中國戰區降書,白紙黑字是「代表中美英蘇並為對日本作戰之其他聯合國之利益接受本降書」等事實,便知道:那場戰爭,當然是二戰(太平洋戰爭)而不是「抗戰」。假使國府打贏的是「抗戰」,蔣介石為何能派盧漢跨越國境到法屬北印度支那受降並實施軍事佔領,卻放任蘇聯接收中國東北(滿洲國)而無抗議?
國府從未贏得「抗戰」,但國府卻因老蔣「選對邊」而打贏「二戰」。退一步說,國府有過「抗戰」雖實質上不容否認,但台灣人從未抗戰也是千真萬確,兩者應以同等比例並存青史,但後者因統治者的優勢被埋沒七十年。台灣是戰勝還是戰敗?GHQ政治顧問W. J. Sebald早已經給「第三國」的答案—既非戰勝也非戰敗。李總統為其發出一點歷史之聲,只是恢復歷史正義的起點,剛好而已!
戰後的台灣人還被視為日本人,到台灣的受降陳儀,才說台灣人受到奴性教育,至少要30年的訓政才能被接納。台灣人民終戰後保有日本國籍到1952年〈台北條約〉,才換成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但甚至於到2014年,還有郝柏村以皇民污衊台灣人。再怎麼樣,「抗戰」一詞也安不到台灣人頭上。
若強辯台灣人參與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制訂,等於說日本國民制訂中國憲法。這會笑死多少人?中華民國憲法已在1954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取代。中華民國憲法已死61年,它既被制憲主體的中國人民所唾棄,絕非有效法律,更不可以拿到海外來還魂。因此,台灣也不會因有憲法而成為中國的一省。那馬到底在捍衛什麼?
〈舊金山對日和約〉確認台灣地位未定。準此,在台灣實施的當然不可能是中國憲法。根據戰時國際法,佔領區實施民政治理都需要一部基本法(組織法)以為施政依據。在台灣,在中國已死的ROC憲法正好充當現成的「民政治理基本法」,沿用至今,「憲法」主文連修都不敢修,多次修憲僅以「浮貼」方式混充。這才是ROC憲法的真相。同樣的,「中華民國」只是治理政權的權宜招牌,其本質就是〈台灣關係法〉上如假包換的「台灣治理當局」(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y)。換言之,中華民國只是名,其實質乃「台灣治理當局」,中華民國憲法也只是名,其實質只是「台灣民政治理基本法」。
一旦能看穿這種虛實表裡的魔術,對台灣政治的理解便不受洗腦教育的拘束,而得自由自在。
今日起,台灣不必再有祖國,台灣本身就是祖國!2015/09/07(作者 雲程 為獨立研究者;本文轉自《極光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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