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每次銷售價格達新台幣50萬元且不可退還之入會權利為特種勞務(例如:高爾夫球場、俱樂部、聯誼會、渡假中心收取之會員入會費等),應課徵特銷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稱「每次銷售價格」,指的是初次發售價格,也就是說,營業人初次發售之50萬元以上且不可退還之入會權利才要課徵特銷稅,所以會員後來將入會權利轉讓他人不是特銷稅課稅範圍。
高雄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當月銷售特種勞務,應於次月15日以前依稅率10%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請營業人確實依規定辦理申報特銷稅及繳納稅額,若發現有因疏忽致短漏報情形,凡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行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得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2016/07/12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