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蕭國華/台北】立法院7月12日三讀通過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總統府今(27)日正式發布總統令,正式廢止這項已經施行一甲子的法令,該法將從7月29日起失效,「紅十字會」將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
總統府同時公布新制定《資恐防制法》、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以及增訂《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四、第四十三條之三及第四十三條之四條文;並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規定,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依前項程序廢止之法規,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因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將從7月29日起正式失效,「紅十字會」將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2016/07/27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