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國華/台北】副總統陳建仁今(1)日上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宣布總統蔡英文提名前大法官許宗力和最高法院法官蔡烱燉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並介紹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嘉義大學教授許志雄、司法院副秘書長張瓊文、台大法律學院院長詹森林、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所長黃瑞明、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黃昭元。總統府並將咨文送至立法院,提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總統府今日舉行記者會,公佈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另外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副總統陳建仁推崇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與蔡炯燉的搭檔是學術與實務的堅強組合,未來一定可以共同推動司法改革。
陳建仁指出,司法院院長賴浩敏、副院長蘇永欽日前已向總統請辭獲准;另外在民國97年任命的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及陳新民等5位大法官也將在今(105)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因此,總統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決定提名許宗力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蔡炯燉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以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及黃昭元等5人為大法官。總統已在8月31日(上星期六)正式接見被提名人,將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陳建仁表示,有鑑於司法院正、副院長的職務身繫維持憲政秩序、推動司法改革及領導司法行政等重要工作,因此總統在這次的人選考量過程中相當謹慎,除了請教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委員的建議,也多方徵詢各界與公民團體的意見,最終決定提名許宗力與蔡炯燉搭檔。
陳建仁表示,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成立後,他們秉持廣徵民意、擴大參與的精神,向各界廣徵優秀人才,並收到推薦與自薦50位人士。經過2個月的審薦,小組秉持客觀公正、審慎嚴謹的立場與態度,共舉行5次會議,將13位候選人名單及審薦意見送交給總統蔡英文參考,蔡英文也依大法官會議未來任務需要、候選人個人理念及現有大法官各類別之專長與衡平性,並參考審薦小組對於13位候選人的評價與查核,圈選了許志雄等5位為大法官。
陳建仁表示,這5位大法官具有學者、律師及法官等不同專業背景,兼顧學術成就與司法實務經驗,並含括憲法、行政法及民法等專長,未來將可順利滿足現任5位大法官卸任之後,大法官會議的專業需要。
陳建仁同時也介紹這7位被提名人背景與簡介:
一、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先生
現年60歲,現任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許宗力自德國學成返國後,先後任教於輔仁大學及國立台灣大學,並曾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台灣法學會理事長、司法院大法官。長期在大學講授及研究憲法、行政法、社會法、比較公法等,曾受委託主持或參與政府機關專案研究,研究成果有助於建置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制定行政程序法與行政罰法;曾參與大法官釋字第392號憲法法庭辯論,最後讓檢察官羈押權走入歷史,國民人身自由保障得以進一步提升;曾受聘擔任總統府政府改造委員會委員,參與研究行政機關法人化與設置獨立機關。92年因學術成就傑出及對法治建設與人權保障表現優異,獲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出任大法官,8年任期內總計參與做成124號解釋,提出39份協同及不同意見書,成果斐然。許宗力專研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學領域,學術地位崇高,富有釋憲經驗,對積極捍衛人權、維護憲政秩序貢獻卓著,並對當前全民關切的司法改革具有深刻體認,是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的優秀人選。
二、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蔡炯燉先生
現年63歲,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博士。
蔡炯燉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及苗栗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院長,從事民事、刑事訴訟審判及司法行政相關工作,並曾任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理事長。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任內,推動大法官會議議事程序電腦化、建構大法官專屬網站、在網站公開受理案件資訊等,提升大法官議事效率及資訊透明度。新竹地方法院院長任內,適逢發生「白玫瑰運動」,為回應民眾訴求及維護司法尊嚴,首度辦理全院法官評鑑,充分展現法官自省能力。長期積極參與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相關事務,協助爭取該會成為國際法官協會會員,促進司法國際交流活動。在法官協會理事長任內,致力推動法官法完成立法,建立健全的法官制度,維護司法審判獨立,並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蔡炯燉具豐富民事及刑事審判經驗,對於推動司法改革、實現司法為民理念,更是不遺餘力,是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的優秀人選。
三、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先生
現年63歲,現任國立嘉義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研究所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許志雄先後任教於淡江大學、國立台灣大學、國立嘉義大學,並曾任台灣法學會理事長。在學術方面,長期講授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學課程,研究重點為人權、憲政體制、民主及憲法變動等,持續鑽研相關重大議題,經常於期刊學報發表論文,研究著作成果豐碩。在實務方面,曾代表學術界擔任88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籌備委員、出席代表,嗣後並獲司法院聘為司改結論執行監督委員;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負責法務、治安、憲政及人權等法案的審查及相關業務,並多次參與重大釋憲案的研議工作;94年獲選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暨主席團主席,實際參與我國憲政改革,均能積極貢獻所學,戮力發揮立憲主義的精神,追求人權保障及民主法治的落實。許志雄憲法學術造詣深厚,政治實務歷練豐富,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女士
現年61歲,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研究所碩士。
張瓊文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庭長,以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並曾調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從事民事、行政訴訟審判及司法行政相關工作。在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任內,辦理行政訴訟法研修;曾協助行政法院組織法新制施行,參與成立高等行政法院籌備規劃;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任內,就子女從母姓所受當時民法第1059條第1項但書的限制,認為該規定有違反憲法上平等原則的疑義,而聲請大法官解釋,間接促使該條文的修正。在公共事務的參與方面,歷任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常務理事、監事、顧問等,曾受推選為該協會代表之一,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共同研擬家庭暴力防治法,並推動完成立法程序。張瓊文對於改造行政訴訟制度素有貢獻,具扎實的訴訟審判及司法行政歷練,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五、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先生
現年60歲,現為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暨所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黃瑞明執業律師達33年,承辦案件認真負責,法律專業素養精湛,深受法界肯定。主要處理民、刑事訴訟、國內外仲裁相關案件,曾擔任林山田教授「退報運動」被訴妨害名譽案辯護律師,並參與台灣高鐵BOT等公共建設案的相關工作。在研究及教學方面,長年在大學講授「法律倫理與專業倫理」課程,並推動建立律師、法官倫理制度,現任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倫理中心主任,致力於翻譯各國法律倫理經典書籍,免費提供大專校院教學使用。在司法改革方面,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任內,推動刑事訴訟制度改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任內,參與制定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及刑事妥速審判法。黃瑞明具深厚的律師資歷,對於建立法律倫理與推動司法改革貢獻卓著,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六、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先生
現年59歲,現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詹森林自德國學成返國後,即任教於國立台灣大學。在學術方面,研究及講授民法、消費者保護法、比較民法、德國民法等,教學及專書屢獲獎勵,經常受邀參與國際學術活動,在美、英、德、梵蒂岡、中國相關大學擔任訪問教授等職務。在實務方面,參與研擬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案,長期擔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委員、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致力維護消費者權益;擔任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案覆審委員,提供弱勢者法律專業協助;另外,也關注司法改革,獲推薦擔任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召集委員、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並曾擔任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詹森林專精民法、消費者保護法、比較民法的理論與實務,法學素養及關懷弱勢的表現均深受肯定,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
七、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先生
現年53歲,現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黃昭元自美國學成返國後,即任教於國立台灣大學,曾任法律學院副院長及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所長。在學術方面,主要是研究及講授憲法、比較憲法、國際公法、國際人權法、司法違憲審查等,治學嚴謹,著作豐富,並積極與國外大學進行訪問交流,經常在國際學術場合發表論文。在實務方面,曾擔任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及諮詢委員,參與政府有關區域漁業組織的國際談判,多次受邀擔任司法院釋憲案鑑定人,提出鑑定意見供大法官參考,均能秉持專業立場,充分貢獻所學。另外,也關注民主人權、司法改革及社會正義等議題,長期參加民間專業及社運團體活動。黃昭元專研憲法與國際公法,對憲法學理及釋憲實務著有貢獻,是司法院大法官的優秀人選。20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