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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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立法院答覆民進黨立委鄭運鵬關切的「黨職併公職」、「政務併事務」,以及退休軍公教「月退俸」等三項議題,他表明政府支持改革的立場,強調將列入優先處理項目,並責成兩位政務委員林美珠與許璋瑤,針對「黨職併公職」、「政務併事務」部分進行處理。
實則,黨職併公職的違法違憲問題存在已久,新政府決定改革,誠屬實踐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值得肯定。
黨職是否等同公職?
早在1952年大法官釋字第5號已揭示「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大法官釋字第7號亦揭示「行憲後各政黨、各級黨部之書記長,不得認為公務員。」,在那個黨國獨裁的威權時代,大法官都能認定黨職與公職並不相同,則國民黨政府卻仍以黨職併入公職年資,讓部分權貴詐領退休金,浪費人民納稅血汗錢,當然違憲!
黨職併公職 有信賴保護?
國民黨前主席連戰、林豐正等283人以「黨職併公職」的年資計算、支領退休金,在國民黨執政期間,銓敘部回應立委陳其邁質疑,荒謬的說,在2006年前利用此一制度退休而領有退休金的公務員,因信賴保護,不會追討其退休金。
然而,到底連爺爺們溢領了多少納稅人血汗錢,依2007年的統計數據,當年溢領的金額已高達3.2億元,且這些溢領退休金的黨國權貴,迄今持續爽領納稅人血汗錢。
事實上,有關公務員退休的年資計算,大法官釋字第六五八號解釋理由書揭示,「財政影響深遠,應係實現公務人員服公職權利與涉及公共利益之重要事項,而屬法律保留之事項,自須以法律明定之」。
但連爺爺們「黨職併公職」的依據,僅是「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等連「行政命令」都不是的內部要點,簡單的說,「黨職併公職」根本沒有法律依據,牴觸憲法法律保留原則。也就是說,連爺爺們「黨職併公職」溢領的退休金,沒有合法的信賴基礎,這種黨國威權竊取納稅人血汗錢的違法溢領,根本不值得保護。
追究黨職併公職 實踐轉型正義
綜上所述,新政府應依據憲法法律保留等法治國基本原則,向連爺爺們追討回違法違憲的「黨職併公職」退休金,確實還財於民,必要時國會亦應通過特別立法,以克服請求權時效問題,確實實踐「轉型正義」。2016/10/11(作者 黃帝穎 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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