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2025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陳岑嘉/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疫情後結婚潮湧現,不少人規劃在農曆年前嫁娶,其父母往往想在子女婚嫁時贈送財物當賀禮,因此常接獲民眾詢問,若父母於子女結婚時贈與現金或房地,會被課贈與稅嗎?
高雄國稅局說明,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子女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也就是父母每年除每人的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外,於子女結婚前後,還可贈與結婚子女財物100萬元,免課贈與稅,此時選擇以跨年度規劃子女婚嫁贈與將會最節稅。
高雄國稅局舉例,洪先生的兒子將於110年2月結婚,若洪先生與洪太太在109年度没有其他贈與,可於該年底前各自贈與兒子220萬元不用課徵贈與稅,並於110年2月兒子結婚時,再分別贈與320萬元(婚嫁贈與100萬元+一般贈與220萬元),夫妻兩人共可贈與兒子1,080萬元的財物,均無須繳納贈與稅;若女方也獲得父母的贈與,也同樣可贈與女兒1,080萬元的財物,這對新婚夫妻結婚兩個年度來自父母們的贈與,有2,160萬元免課徵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婚嫁贈與時點之認定,只要在子女登記結婚前後6個月內,父母均可主張適用子女婚嫁財物免稅額,不計入贈與總額,於辦理贈與稅申報時,除應提供贈與契約書、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仍需檢附子女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以主張合法節稅。2020/10/13
相關報導: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