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2024 |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記者黃俊仁/台北】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涉嫌教唆洩密案,今天偵結,依違反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以及修正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等3項罪名提起公訴。
本案源自特偵組於2013年間偵辦法官弊案時,意外監聽到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與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司法關說案。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於同年8月31日夜奔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監聽內容及偵查結果,馬聽聞後,不但拿著黃世銘偵查中的機密,對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做第一次洩露,並指示秘書叫黃於隔天9月1日再赴官邸繼續做二度報告,還向江宜樺透露部分案情,9月4日,馬又指示黃再向江宜樺、羅智強報告此事。
事後,黃世銘、馬英九被控洩密與教唆洩密等罪,黃於2014年3月21日遭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隨即辭去檢察總長職務,回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並於2015年1月退休。同年2月12日,高等法院合議庭再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判黃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黃於同年4月繳清罰金45萬7,000元,馬則因當時擔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直到去年5/20卸任後,檢方才啟動偵查。
北檢去年12月1日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出庭應訊,同時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等人到庭作證,分別於三間偵查庭,由曾在9年前偵辦特別費案起訴馬英九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以及檢察官曾揚嶺、梁光宗,個別就案發相關過程訊問馬英九、江宜樺、黃世銘等人,偵訊時間超過7小時,至晚上9點半才告結束。
起訴書指出,為保障人類固有之尊嚴與平等不移之權利,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1976年3月23日生效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7條均明文指出,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總統為憲法上之機關,負有憲法機關忠誠的義務,應遵循並維護憲政秩序,其職權行使並非無限上綱,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不得侵害人民基本權利。
北檢表示,馬英九為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法務部部長,具法學專長,長期從事司法實務與法律教學,熟稔我國法制運作,明知行使總統職權,應符合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基本原則,且人民對於隱私權、通訊秘密自由及資訊自主權之期待為普世共維之價值,執政期間屢次宣示保障基本人權,但僅為圖撤銷王金平黨籍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竟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無故洩露及教唆洩露偵查中秘密,侵犯人民之基本權利,其所涉犯罪事實明確,犯嫌足堪認定,依法提起公訴。
馬英九除了今天遭北檢以違反通保法及個資法等3罪起訴外,另有富邦併北銀案、貓纜掏空案、大巨蛋案、美河市、黨產侵占案等,都還在北檢偵查中。此外,由立委柯建銘自訴教唆洩密及加重誹謗等罪,去年11月台北地院合議庭首度傳訊馬英九及相關證人,分別針對馬英九涉教唆洩密,以及9月11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柯建銘關說涉及誹謗兩大部分進行調查,直到2月21日才在馬、柯唇槍舌戰激辯下辯論終結,目前合議庭已排定本月28日宣判。2017/03/14
- . 106年重陽節「幸福久久 樂活三民」敬老活動 10/14起3梯次登場
- .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講習會3/28開始報名 歡迎踴躍參加!
- . 「青春105 與台南共舞 」系列活動 讓青少年暑假發展興趣遠離毒害
- . 尋找畢書盡 打卡反毒抽限量公仔! 活動期間自6月1日至6月25日止
- . 讓癌症免疫細胞治療多元化 衛福部擬修法 並准兩項免疫抗癌新藥上市
- . 陳菊陪蔡英文搭乘輕軌、聽取捷運黃線簡報 感謝支持區域發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