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 Adobe Flash player
十一月 2024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

服務專線


問題諮詢,請撥打以上服務專線。

公義時報

【記者姚碩彥/台北】為防止毒駕,明確化違法要件,並保障社會大眾安全,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兩法案修正,針對法務部擬具的《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另就國防部擬具的《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亦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毒駕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情形與酒駕相當,而毒駕肇事,如發生在國軍身上,亦將斲傷部隊戰力。本次兩法案修正有其必要性,係為防止毒駕,明確化違法要件,並保障社會大眾安全。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國防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法務部表示,鑑於行為人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毒品的作用,極易可能因而發生傷亡,為保障社會大眾交通安全,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明定毒駕者尿液驗出陽性反應,即構成公共危險罪,若因個案情況無法檢驗判定陽性,惟仍有其他情事足認有施用毒品而致不能安全駕駛時,也論以毒駕罪責,以全面處罰毒駕行為。

國防部強調,「毒品零容忍」向來是國軍重要政策,本次《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與《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同步修正,期能嚇阻現役軍人吸毒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毒品作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等憾事,以確保社會大眾及國家軍事安全。

該兩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部分:

(一)參照現行條文第1項第1款之體例,行為人施用毒品而其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即論以刑責。(修正條文第1項第4款)

(二)有修正條文第1項第4款以外之情事足認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者,予以處罰,以保障社會大眾交通安全。(修正條文第1項第5款)

二、《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部分:

(一)參照現行條文第1項第1款之體例,行為人施用毒品而其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即論以刑責。(修正條文第1項第4款)

(二)有修正條文第1項第4款以外之情事足認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者,予以處罰,以保障社會大眾交通安全。(修正條文第1項第5款)2022/06/23

scroll back to top

公益看板

  • 高雄‧大社 超峰山 萬覺寺

    高雄‧大社
    超峰山 萬覺寺
    皇 母 大 天 宮

    免費為您消業解惑

  • 台南大智山玄空法寺

    台南楠西
    大智山玄空法寺
    朝陽慈善功德會

    玄空般若 法界開演
    五眼共證 萬劫成空
    原諒別人 就是最大的放生

  • 正德佛堂

    正德佛堂
    社會福利慈善
    癌症醫療基金會

    請大家多唸佛
    積功德、少造業

  • 諾那華藏精舍

    諾那華藏精舍
    一念蓮花全球助唸

    24小時免費提供佛教法寶、為往生者助唸

  • 法藏念佛會

    法藏念佛會
    免費助念、普佛〈誦經〉

  • 花蓮「阿公冰店」

    花蓮「阿公冰店」

    讓軟Q口感在記憶裡飄香

    是我們予顧客永遠的承諾!